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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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9月14日,历时三天的宁夏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圆满结束。全区各市、县(区)未检部门共计29名干警参加了竞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出席总结会并为获奖选手颁奖。
本次竞赛由案例实务、策论写作、业务笔试、业务答辩四部分组成。此次竞赛试题紧密结合宁夏未检工作实际,汇集了当前未检工作面临的热点、焦点、难点性问题,知识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法律监督、犯罪预防等各个方面。竞赛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竞赛方案的要求进行,邀请各市未检部门负责人为竞赛督察员,采取了“人卷分离”的评卷方式,竞赛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9月11日,选手们首先迎来的是案例实务环节。案例实务分为审查逮捕案例和审查起诉案例,要求考生制作完成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捕理由说明书、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法律文书。本环节选手们连着奋战8个小时,饭点也在考场内用盒饭,不仅考察了选手们对未检案件的审查分析能力和考生的办案基本功,也是对选手们的精力和体力的一次考验。
竞赛的每一个环节,选手们都全力奋战、沉着应对。策论写作要求选手参考所附材料,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就在未检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为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自拟题目,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研讨能力。业务笔试要求选手完成60道选择题,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犯罪预防等各方面,主要考察考生对未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问题的掌握情况。业务答辩环节,考题均是当前未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未检工作中热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口头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
通过历时三天、历经四轮的激烈角逐,马芬等5名同志获得“全区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称号,王岩等10名同志获得“全区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能手”荣誉,中卫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区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检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
本次业务竞赛,参赛选手们未检业务理论扎实,实务经验丰富,面临压力,沉着应对,对试题在理论上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论证,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熟练运用并结合工作实践做出较为准确的解答。其中两位参赛选手带病完成本次业务竞赛,并取得好成绩。选手们在竞赛活动中展现出了宁夏检察人严谨认真、积极进取、奋勇拼搏的精神。